就业培训科

拟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负责实施;拟定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实施意见;拟定劳动力资源管理规定;拟定全区劳动力流动、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、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规定措施;拟定农民进城务工的管理规定;拟定发展社会就业、开发就业岗位的规定并组织实施;参与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;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、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、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;负责国家政策性安置就业工作;承担区再就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负责拟定全区职业技能的规划;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;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分类、职业技能标准工作;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;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、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及政策;综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、高级技师的考核、评定工作;承担区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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